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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浏览量:

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铝单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拟投资1000万元在山东省泰安高新区龙腾路东、规划支路以南石灰官庄街10,建设铝单板加工项目”。项目占地约3200m2,主要建设喷涂车间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铝单板30万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0,实行一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运行时间2400h

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6-370991-04-01-400435。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漆膜固化废气、塑粉尘塑粉固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漆膜固化废气经冷却器冷却后,同调漆废气、流平废气共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塑粉尘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冷却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3排放P1P3气筒排放的VOCs、二甲苯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表1标准的要求SO2NOx、颗粒物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P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P1排气筒排放的甲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未收集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漆膜固化废气、喷塑粉尘、塑粉固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本项目采取以防为主,加强管理的方针,定期进行设备、装置的安全性检查。同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管与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厂区绿化措施,预计项目颗粒物甲醇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二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表2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雨水厂区雨水管线收集后,经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泮河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装置排污水、前处理废水、水帘水池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水帘水池排污水经漆水分离净化装置处理后,前处理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纯水装置排污水混合后,厂区总排口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共同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同时加强危废暂存间、油漆库、事故水池和喷涂区的防渗措施。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喷枪等,单台设备源强约8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催化剂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收集塑粉、除尘器收尘其中,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脱脂槽渣、无铬钝化槽渣、漆渣、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滤材(废漆雾毡、废过滤袋、废包装物(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采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并新建事故水池等;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或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龙腾路东、规划支路以南石灰官庄街10

联系人:曹健

联系电话:15662092399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长城路96号天龙国际大厦B座(南楼)2607

联系人:王志峰

联系电话:0538-8806871

邮箱:china_eia_report@163.com

六、全本公示及意见调查表公示

全本公示网站:/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85